图如果潘金莲没被杀死按宋律该当何罪-【新闻】
发布时间:2021-04-06 08:5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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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来说,潘金莲和西门庆犯的是通奸罪和故意杀人罪,如果武松没有杀死他们,他们也必将受到官府的追究。那么问题来了,在宋代,像潘金莲和西门庆这样的情况,她该怎么判刑呢?
通奸自古便有之。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,通奸就同抢劫、杀人一样,被写进了法律条文,成为了一项罪名。不同的时期,不同的国家,不同的地区,对通奸罪的判决也是不一样的。
在罗马帝国时期,对每个阶级的通奸罪所制定的刑法是不一样的
中世纪的欧洲,各个邦国之间对于通奸罪的处理都是异常的残忍,男子会被流放或者砍头,而女子就要惩罚被士兵轮奸,甚至被轮奸致死。中国至秦朝时期,就有对通奸罪处理的记录。《史记-秦始皇本纪》记载:“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”.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如果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通奸,即使这个男子被捉奸的人杀死了,杀人的人是无罪的。
到了汉朝,法律条文当中有这么一项:“男女之交,必以礼。违礼者,死之。”意思就是说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必须建立在夫妻关系之上,否则都视为“违礼”,就是死罪。也就是说,在汉代,无论男女,只要犯了通奸罪就是砍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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